人自從墮落之後,耶和華的靈並沒有完全離開(創世記6:3),只是昏睡了,所以人對生命還有一個追尋的動力,對自己從良心發出的問題一直在影響自己的生命方向。正如羅馬書 2:15所說:「他們顯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內心掙扎,有時自責,有時為自己辯護。」。但是上帝對人的拯救並不停於教導,上帝的救恩計劃是靠着道成肉身,讓耶穌基督來到人的當中,不單止讓人能夠聽見,看見,以致明白,耶穌基督更加甘願成為罪人的贖罪祭物。雖然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活現在人的眼前,但是人仍然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
人在墮落之後,只能活到120歲(創世記6:3),這是上帝給人的一個時間。人在世的生命時間,其實就是上帝讓人尋找他的空間和機會,因為人儘管犯罪,生命有了上限,但是上帝的靈還在人的裡邊,陪伴人走過這120年,引導人等待人悔改。人會自覺生命短促,因而對上帝發出的生命問題有所敏感和追尋,但是人仍然活在掙扎當中。人雖然竭力尋找生命的目的,可是,人的行為不都能夠取悅上帝,除非是發自靈裡的真誠以及對上帝的倚靠才是真正對上帝的信心。上帝做人的意念,是希望人可以榮耀他的聖名,以真心的愛和上帝交流。以感恩的心奉獻給上帝,以聖潔的人作為禮物。
罪人的改變,並不能靠行為,因為人不能靠自己抗拒撒旦的誘惑和情慾的挑戰。愛人的神並沒有不留下拯救我們的痕跡和方法,神所要求真正的改變是靈裏面的更新,是一種從靈裡和自由意志裡發出來的那種用信心悔改歸向上帝的選擇。因為人對上帝的信心是來自潔淨的良心與及從裏面到外面的一種靈裏更新,讓從前給蒙蔽了的靈再次更新(詩23:3;弗4:20-24)。可是正像歌林多前書2:14節所說的:「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反省:你靠什麼抗拒世界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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